近日,济宁市生态环境局任城区分局公示了2025年11月环境行政情况处罚信息。
公示内容显示,山东山河纸业有限公司在未取得合法排污许可证的情况下,违规进行污染物排放活动,严重违反了《排污许可管理条例》相关规定。
依据《排污许可管理条例》第三十三条第一项规定(排污单位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的,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限制生产、停产整治,并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;情节严重的,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,责令停业、关闭),山东山河纸业有限公司被处以69万元罚款。
据了解,山东山河纸业有限公司注册成立于2020年3月,位于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,是一家以从事造纸和纸制品业为主的企业。此次因环境违法受到重罚,不仅为企业自身发展蒙上阴影,也为同行业企业敲响了环保合规的警钟。






